Chapter 14

    “简单来说,‘无意识催眠’是一种在被催眠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进入被催眠者的潜意识,理论上,催眠者甚至可以在被催眠者的意识中重新构建一段意识,什么时候将其唤起,也完全取决于催眠者的意愿。这种催眠方式对催眠者的技术水平要求非常之高,当然,也很危险。”顾教授在课堂上轻描淡写的将书本上这一知识点一笔带过,显然他不想多做笔墨,转身将黑板上的板书擦得干净。
    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,我明白,心理学本是帮助来访者认清自我,从而疗愈自我的学科,这样粗暴的进入一个人的潜意识,甚至自作主张的构建的记忆,在顾教授看来无异于心理的殖民侵略,是他不愿触碰的领域。而现在,被李言再次提起!
    “这不是业内嗤之以鼻的疗法吗?”我尴尬的说。
    “其实,我们所里曾经有一位教授,申请了‘无意识催眠’的立项基金,当时帮他一起收集过行业资料,不过,就像你说的,这个项目,被‘嗤之以鼻’了。那些学术泰斗,不能接受这种‘不道德’的诊疗方法。可是,”李言突然目光如炬的盯着我,“林沫,如果有人对你进行‘无意识催眠’,你是不知道的!”
    我的身体被恐惧感牢牢的定住,甚至可以感受到脖颈上的青筋暴起,背脊上的冷汗,沿着背钩滑下。
    “你是说,我我可能被催眠了?”许久之后,我终于磕磕巴巴的问道。
    李言继续用鹰爪般锐利的眼神盯着我,在接下去的半分钟里,空间仿佛凝固,我努力克制身体的颤抖,为了不让恐惧彻底支配我的神经。
    “哈哈哈,开个玩笑啦,谁闲着没事,费那么老大劲儿,给你做‘无意识催眠’呀?那都是给牢狱里的变态杀人狂使的招儿!”李言突然又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,“你就是太累了,病人的自杀给你太大的打击了,所以才会动不动晕倒。”
    “可是”
    “别担心了,这几天就当来我这儿放松啦,我给你当‘三陪’,陪吃、陪喝、陪玩!怎么样?”李言打断了我的话,说罢,站起身,走到我边上,摸了摸我的头。
    大学时候,他就仗着自己个子高,经常把手搭在我的脑袋上,时隔多年,当他再次这般亲昵的揉搓我的头发,刚才那股铺天盖地的恐惧,似乎也消失不见了。
    “是呀,谁费那么老大劲儿,这样对我呢?”我嘟囔着,勉强挤出一抹微笑,强迫自己不要再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。
    “走吧,时间不早了,我送你回酒店休息!”李言说着,顺手将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了我身上,“最近昼夜温差很大。”
    我低头看着这件被收拾的笔挺的西装,和罗夕不同,李言不抽烟,没有那股让我沉迷的烟草香味。
    因为喝了酒,李言陪我一路走到下榻的酒店,才打了车回去。
    我把自己狠狠的丢进柔软的酒店柔软的床,虽然有着旅途的疲惫、酒精的催眠,可是此刻的我,脑海里却被那句“无意识催眠”搅得不得安宁。
    “如果真的如此,会是谁?”
    无意识催眠,从技术上来说,催眠者要与被催眠者是相互熟悉的,要求被催眠者在心理上是完全信任对方。
    “呵,我身边哪有这样的人呀!”突然自嘲的摇摇头,长期独立生活,母亲在国外,父亲又是那副样子,别说信任,关系密切的人,也就只有罗夕了。“李言,也许只是随口一提罢了。”我扶着额头,眼皮不自觉地合上,睡去。
    我站在莫蕾家的窗外,周围寂静漆黑,我的视角,正和那晚我晕倒的地方一样,穿过客厅,目光落在床上的人形白线上。与以往不同,这一次我的内心,波澜不惊,像是一个偶然路过的路人,漫不经心的驻足。
    突然,我的余光,瞥见身边站着的人,是莫蕾,穿着她习惯的素色t恤和牛仔裤,嘴角挂着浅浅的微笑。
    “那晚,你在哪?”我语气平淡,甚至没有转头看她。
    她也和我一样,目光落在了卧室的床上。“最远的距离,无非是隔世的爱;最近的距离,无非是自己和自己的相处。”她的声音还是那般带着一丝鼻音,温柔而清冷。
    我不明白,转头想继续询问,身边却空无一人。
    当我在看向卧室,莫蕾已经平躺在了人形白线的位置。
    我慌张的想要进到屋子里,拍打的房门,疯狂的叫着她的名字,“莫蕾!莫蕾!”
    “莫蕾!”我睁开眼睛,原来是梦。昨晚我躺在酒店的床上,衣服都没换就睡着了,看了一眼时间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10点了。
    我心有余悸的起身,心脏还在快速的突突跳个不停,我一口气喝下整瓶矿泉水,才勉强让心律恢复一些。
    这时候,手机铃声响起。接起电话,“林沫,起了吗?”电话那头是李言元气满满的声音。
    “刚醒!”
    “启动会是在下午的两点半,我一会过来接你去吃个午饭,再一起去会场吧!”
    “好的!你现在过来吗?我梳洗一下,大概1个小时!”
    “我在来的路上了,有点堵,1个小时差不多,那一会见!”
    放下电话,用冷水拍了拍脸,可能是刚才的心悸,现在心脏隐隐犯着疼。“不管怎么样,这几天,先把案子的事情放一放吧!”对着镜子里的自己,说实话,我已经疲惫不堪了。
    “昨晚睡得好吗?”和昨天不同,李言穿着舒适的连帽t恤,束脚运动裤和莫兰迪色的运动鞋,看着还是像学生时代那样,清爽阳光。
    “穿成这样,一会直接去会场?”我惊讶的问他。
    “放心吧,下午的‘皮囊’,已经提前送到会场了,到了再换。要不是因为工作关系,我是真不喜欢西装革履。”
    “李医生这也是‘两副面孔’啊?”我打趣道。
    “这话说的,每个人不都是双重人格嘛!”说罢,冲我滑稽的抛了一个媚眼,“现在是12点整,我们还有两个小时,带你去一家墨西哥餐厅,他家的tao,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!我记得上学那会,你最喜欢学生街那家美国佬开的墨西哥餐厅了。”
    多少有些欣喜,这么多年过去,他居然,还记得!